工会制度

发布时间:2014年11月12日 13:57 责任编辑:陈滨滨  作者:  来源:音乐学院 

主席职责

一、在系部党政的领导下,履行工会主席职责,主持工会全面工作。

二、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紧紧围绕系部的中心工作,落实系部党政的决议,当好主任和书记的助手和参谋。

三、负责制定学期或年度的工会工作计划,提出学期或年度总结,组织好工会委员的分工,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,传达、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,研究、部署、检查工会工作,经常总结工会工作经验,不断提高系部分工会的工作水平。

四、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学习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,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竞赛创新等活动,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政策、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廉洁奉公、忠于职守,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。

五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,密切联系群众,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,关心教职工生活,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状况,积极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,及时向学校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、意见和困难,并配合学校帮助解决。

六、加强工会队伍的建设,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,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,及时帮助工会工作中的问题。

七、协调党、政、群团各部门关系,主动接受党支部的领导,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。定期向上级工会和教职工报告工作,争取上级工会的指导,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工作。

八、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长沙学院音乐系分工会

2014年11月10日

女工委员职责

一、做好女职工工作,负责女工委员会的工作,安排女职工的活动,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二、搞好女职工的保健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,负责年报统计工作。

三、有的放矢地深入女职工家庭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,以利他们安心工作,搞好家庭管理。

四、积极搜集女职工中正确处理工作与家庭关系的典型,配合宣传委员做好宣传表彰工作。

五、积极配合搞好工会其它方面的工作。

六、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长沙学院音乐系分工会

2014年11月10日

宣传组织委员职责

一、经常了解会员思想、工作、生活情况,做好思想工作,调动工会干部与会员的积极性。

二、抓好各工会小组工作,安排好工会民主生活。

三、按照工会章程,做好发展会员,健全会员档案。建立健全工会小组。

四、协助行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事调解工作,及时化解矛盾,组织各类慰问活动。

五、开辟和利用宣传阵地,加强文化阵地建设,搞好宣传报道工作。及时向学校、系部网站提供工会工作的信息、动态,加大宣传力度。

七、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活动,加强对外联络。会同文体委员办好“教职工之家”。

八、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长沙学院音乐系分工会

2014年11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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