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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院关于确定刘小标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3-05-06

经培养考察、民主推荐,教师党支部讨论研究,报党总支审查同意,拟将刘小标同志确定为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,现予以公示: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职务

1

刘小标

音乐学院副院长

公示时间: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,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,请与党支部联系。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,均可以书面、电话或直接到音乐楼206反映,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

音乐学院教师党支部

2023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