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、春节与寒假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年02月02日 15:28 责任编辑:甄洁洪  作者:  来源:纪委办 

2021年元旦、春节、寒假将至,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中共中央纪委印发《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》。为贯彻落实《通知》精神,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、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积极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,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主体责任

全校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,深入贯彻落实《通知》精神,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要把持之以恒纠“四风”、树新风纳入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,将压力层层传导,把主体责任压紧压实,认真抓好纪律作风,坚决克服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、担当作为、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。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的严格教育、管理、监督,坚持教育在前、警示在前,挺纪在前,做到早提醒、早打招呼,早敲“警钟”,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。

二、增强纪律意识,严守纪律红线

节假日期间,全校教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,保持政治定力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,自觉把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全校教职员工要严格自律,自觉做到“十二个严禁”: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、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;严禁奢侈浪费、违规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、租用车辆;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节礼;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、电子礼品、预付卡等;严禁违规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;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;严禁餐饮浪费行为;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;严禁酒后驾车。

三、保持高压态势,严格监督执纪

元旦春节是纠治“四风”的关键节点,必须扭住不放、寸步不让,释放全面从严、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。学校纪委要立足职能职责,协助学校党委切实履主体责任,加强对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。对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、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多发频发的部门和单位,严肃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,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、靶向发力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回潮;对不认真履行责任,抓不实、管不严的,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、隐瞒不报的,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。

全体中层干部要及时报送节日期间作风执行情况。在元旦假期和开学后一周内,按要求通过“长沙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系统”,向学校纪委报送元旦、春节期间《长沙学院中层干部执行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报告表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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