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奖励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年05月07日 14:52 责任编辑:谢萍  作者:  来源:音乐学院 

根据长沙学院《关于鼓励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实施办法》(长大教〔2018〕146号)文件精神,学校对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奖励。具体事项如下:

1.奖励对象:被正式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;

2.奖励金额:学校给予被正式录取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每人500元奖励。

3.提交材料:

(1)学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或其他佐证材料交送本学院;

(2)各学院将本学院考研情况汇总表提交给教务处。

请认真组织申报工作,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材料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审核办理。

音乐学院

2019年5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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